夫妻复婚应当在 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具体流程包括:
申请:
男女双方需携带所需证件,如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等,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填写声明书:
双方当事人需要亲自填写《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审核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和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并收回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发放复婚登记证:
审核通过后,婚姻登记机关将发放复婚登记证,正式确立双方的夫妻关系。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证件,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以确保复婚手续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