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产证,即 集体房产证,是指房屋产权属于特定集体所有的产权形式。这包括企事业单位所有或同一楼盘的住户共有。集体产证涉及的房屋通常修建在集体土地上,因此这类房屋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也不能上市交易。
集体产证的存在主要是由于历史原因和特定情境下的发展,例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起房子并向社会发售。然而,根据现行法律法规,集体产证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购房人虽然自以为对房子拥有产权,但实际上这种权益不受法律保护,存在隐忧。
需要注意的是,集体产证与国有房产证和个人房产证在法律地位、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集体产证的持有者通常没有对房屋的完全独立产权,有的仅是农村集体房产权,即所谓的“乡产权”。
综上所述,集体产证是特定集体组织拥有的房屋产权证明,但这类产权在法律保护方面存在限制,购房人在购买集体产证房屋时应充分了解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