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财产通常属于 变更之诉。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拥有共有法律关系,请求分割财产就是请求判定分别对部分财产享有所有权,这改变了原有的法律关系。分割财产不是要求对方履行某种民事义务,而是请求法院改变现有的财产共有关系,因此不符合给付之诉的特征。
具体来说,离婚分割财产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进行的,该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离婚分割财产的诉讼属于变更之诉,旨在通过法院判决改变原有的共有法律关系,实现财产的公平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