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风险负担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2:43:33    

风险负担,也称为风险承担, 是指主体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主动承担的行为,或者是在特定情况下,如买卖合同订立后,标的物因不可归因于任何一方的事由发生毁损、灭失时,损失由哪一方承担的问题

具体来说,风险负担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风险承担:

企业可能出于多种原因,包括非理性或理性地主动承担风险,使用内部资源来弥补损失。这种方式在发达国家的大型企业中较为常见。

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负担: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通常随着标的物的交付而转移。如果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交付前由卖方承担,交付后由买方承担。

风险负担的法律主张:

在法律上,关于风险负担有不同的主张。一种观点认为应由债权人负担,即债务人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免除给付后,债权人仍应承担对待给付的风险;另一种观点认为应由债务人负担,即在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给付不能时,债务人不得请求对待给付,损失风险由债务人承担;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应由所有人负担,即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给付不能时,风险由标的物所有人承担,时间界限为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

风险承担与责任的区别:

风险负担与违约责任不同,前者解决的是在当事人双方均无过错的情况下,标的物发生意外的毁损灭失应当由谁来承担的问题,后者则是因一方或双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风险负担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可以涉及企业、合同双方以及法律上的不同主张。在具体情况下,风险负担的分配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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