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立案所需的材料份数主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要求来确定。以下是一些关键信息的汇总:
起诉状
原告需要准备起诉状N+2份,其中N代表被告人数,另外两份分别交给法院和自留。
起诉状需要原告签字或盖章。
主体材料
原告和被告的主体资料需要准备2份,1份交给法院,1份自留。主体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
如果原告是自然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代理材料
如果代理人参与诉讼,需要准备代理材料2份,1份交给法院,1份自留。代理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证据材料
证据材料需要准备N+2份,其中N代表被告人数,另外两份分别交给法院和自留。
证据材料需要提交复印件,原件由原告自留。
其他材料
如果委托律师诉讼,需要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所函、授权委托书等。
如果委托他人诉讼,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建议
提前咨询: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法院立案庭,了解具体要求和可能的变化,以确保材料完备且合规。
准备齐全:根据法院的要求,确保所有材料都准备齐全,并且符合格式要求。
核对材料:在提交材料前,仔细核对每一项材料,确保没有遗漏或错误。
通过以上信息,可以更好地准备民事立案所需的材料,确保诉讼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