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经办理了刑事拘留、逮捕法律手续的在逃人员,必须在 一个月以内上网追捕。这是根据1999年公安部《关于实行“破案追逃”新机制的通知》所明确规定的。同时,对于看守所、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在逃人员,要随时上网追捕。而对于案情重大、紧急、情况特殊的在逃人员,经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上网追捕,然后补办刑事拘留、逮捕法律手续。
对于已经办理了刑事拘留、逮捕法律手续的在逃人员,必须在 一个月以内上网追捕。这是根据1999年公安部《关于实行“破案追逃”新机制的通知》所明确规定的。同时,对于看守所、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在逃人员,要随时上网追捕。而对于案情重大、紧急、情况特殊的在逃人员,经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上网追捕,然后补办刑事拘留、逮捕法律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