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房屋地基的流程如下:
提交申请
农户向村委会或村民小组提出申请。如果是占用村集体所有土地,则直接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如果是占用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土地,则向村民小组提出。
填写申请表:农户需要填写《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权属来源证明等。
公示与讨论
村民小组讨论: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
村级组织审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审查。村级组织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
上报与审批
报送乡镇政府: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县国土资源局对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
发证
县政府批准:经县政府批准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由县政府颁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建议:
提前准备材料:农户在申请前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咨询当地部门:在申请过程中,如遇到不明确的地方,建议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局或乡镇政府,以确保申请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