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 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基于某种原因选择分开居住,但并未办理离婚手续。在法律上,分居并不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终止,双方仍然是合法的夫妻,享有和承担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分居期间,夫妻双方所得的财产,在法律上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具体来说,分居有以下几种情形:
因感情不和分居:
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选择分开居住,并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如性生活等。这种情况下,如果分居满两年,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可以被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
因其他原因分居:
有时,夫妻双方可能因工作、健康或其他客观原因而分居,而非因感情不和。这种情况下,即使分居满两年,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离婚理由。
地理上的分离:
夫妻异地居住并不一定等同于法律上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要求夫妻双方不仅在物理上分开居住,还必须互不履行夫妻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分居满两年是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重要依据之一,但并非婚姻关系的自动终结。离婚必须通过办理离婚手续或由人民法院判决才能解除婚姻关系。
综上所述,分居是一个复杂的法律概念,涉及夫妻关系的维持与终止、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了解分居的法律定义和情形,有助于夫妻双方正确处理婚姻关系中的问题,并在必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