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公积金的办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单位缴存
单位经办人需领取或下载缴存登记表和汇缴清册。
填写并盖章后,将材料提交至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
缴存金额可在市公积金月缴额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确定。
个人缴存
自由职业者及其他无单位依托的人员可申请个人缴存。
办理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权属证书和社保缴纳明细等材料。
审核通过后,签订缴存使用协议,缴存基数和比例可自行申报。
公积金转移
可通过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或携带资料到管理中心服务网点办理。
转移流程包括发起申请、转出资金和信息、接收信息入账、查询转移结果。
公积金提取
提取条件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离休、退休等。
提取时需提交相关证件,经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后,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其他注意事项
缴存人可关注“扬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
缴存基数和比例有最低和最高限制,分别为2020元和24400元,缴存比例为10%-24%。
异地转移时,缴存人需填写异地转移申请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