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以下收入是不用交税的: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保险赔款。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此外,还有一些与工资薪金相关的免税项目:
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
住房公积金。
差旅费津贴和误餐补助。
这些免税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减轻其税收负担。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免税额度和条件可能会随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