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将其作为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诉讼活动。立案是刑事诉讼的起始程序,具有以下特征:
立案是刑事诉讼的起始程序:
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是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五个普通诉讼程序。只有前一诉讼阶段的任务完成之后,才能进行下一阶段的诉讼活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贯彻程序法制原则。立案程序是整个刑事诉讼活动的开始。
立案是法定机关的专门活动:
刑事案件的立案,是法律赋予特定机关的职权行为,侦查立案是法律赋予侦查机关的专属权力,其他任何机关或个人都无权立案。而且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管辖范围行使立案权。
立案的条件:
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犯罪事实存在,二是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
立案与案件性质的关系:
立案后不一定就属于刑事案件,也即并非只有刑事案件才可以被立案。但若是公安机关立案,立案后案件则属于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就应当立案。
综上所述,立案是刑事诉讼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它标志着刑事诉讼程序的开始,并且是法定机关在审查相关材料后,认为存在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所采取的正式法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