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法律关系,也被称为第一性法律关系,是指人们之间依法建立的不依赖于其他法律关系而独立存在,或在多向法律关系中居于支配地位的法律关系。简而言之,主法律关系是能够独立存在,不需要依赖其他法律关系而成立的法律关系。
主法律关系的特点包括:
独立性:
主法律关系可以独立于其他法律关系存在,不依赖于其他法律关系而成立。
支配地位:
在多向法律关系中,主法律关系通常居于支配地位。
产生关系:
主法律关系可以产生其他法律关系,即第二性法律关系或从法律关系。
例如,在借贷关系中,借贷关系就是主法律关系,而因担保该借贷关系而成立的担保关系则是依赖于借贷关系而存在的从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