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司法辅助人员是指 协助检察官行使检察权的人员,包括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和检察技术人员等。他们在司法办案过程中提供各种辅助性服务,具体职责如下:
检察官助理:
在检察官的指导下,负责审查案件材料、草拟法律文书等检察辅助事务。
书记员:
负责案件记录、庭审记录制作以及管理案卷材料等。
司法警察:
负责司法警务工作,维护法庭秩序和安全。
检察技术人员:
负责检察技术工作,如技术鉴定、现场勘查等。
司法辅助人员通过协助法官、检察官办理案件,确保司法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从而提高司法工作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