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缴纳标准如下: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
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月工资收入在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的,交纳1%;
月工资收入在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交纳1.5%;
月工资收入在10000元以上的,交纳2%。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
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比例交纳党费。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
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比例交纳党费。
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
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农民党员
每月交纳党费0.2至1元,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根据本地情况确定。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
每月交纳党费0.2元。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
经党支部研究,报上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这些标准适用于所有党员,但具体交纳数额可能会因地区和单位的规定有所不同。党员应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以履行其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