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物业问题的管理部门如下: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导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物业管理的日常监管工作。
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
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包括指导和监督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实施与物业管理相关的行政管理工作。
物业服务热线:
由上海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开办,负责处理物业保修及物业投诉,热线电话为021-63555555。
12345市民服务热线:
市民可以通过拨打此热线进行投诉,反映物业问题。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物业科:
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物业科进行投诉。
建议您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诉渠道,以便更有效地解决物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