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背书不得转让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防止背书人对除被背书人之外的其他人负票据责任:
当背书人注明“不得转让”时,意味着他不愿意对后续的转让行为承担票据责任。如果票据继续被转让,原背书人仅对直接的被背书人承担责任,而对后续的所有受让人不承担任何票据责任。
保护特定当事人的权益:
出票人通过记载“不得转让”可以限制票据的流通,从而保护特定的交易方或持票人的权益。例如,在银行承兑汇票中,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后,该票据即失去流通性,持票人也不能将其用于贴现或质押。
维护票据的流通性和安全性:
票据作为一种流通工具,其流通性和安全性是非常重要的。禁止背书转让可以防止票据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流转,从而维护票据的正常流通秩序和安全性。
明确票据权利和义务:
通过记载“不得转让”,背书人明确了其票据权利和义务的范围,避免了因票据流转而引发的纠纷和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写背书不得转让是为了保护特定当事人的权益,防止背书人对后续转让行为承担不必要的票据责任,维护票据的流通性和安全性,并明确票据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