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公司”通常指的是 拥有所有权或控制权的公司。具体来说,这可以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子公司:
这是指一个公司拥有另一个公司的一定数量的股份,从而对该子公司进行控制。子公司可以是全资子公司,也可以是有多数股权的控股公司。
分公司: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它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关联公司:
这通常指的是通过股权关系或其他方式与公司有密切联系的公司,例如控股公司或参股公司。
自有公司:
这是指自己名下的公司,已经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是作为公司法人存在的。自有公司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总结来说,“名下公司”可以是直接拥有所有权或控制权的公司,包括子公司、分公司、关联公司以及自有公司。这些公司可以是独立法人实体,也可以是总公司的延伸或附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