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注销户籍和办理死亡证明
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并办理死亡证明。
办理继承公证
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准备必要的文件,如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房产证等。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止一个,需要其他继承人的书面同意放弃继承权。
房屋测绘
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获取测绘成果或附图。
申请产权登记
携带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成果等相关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
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提交所需资料。
提交其他相关资料 (如适用):
如涉及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需提交相应的法律文书。
如房屋有改建或违法建设,需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缴纳税费
根据继承类型(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和房产情况,支付相应的税收,如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
领取房产证
审核通过后,领取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请注意,具体步骤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或法律专业人士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