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通常指的是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的房屋,这类房产在法律上不被视为合法的产权,因此不具备完整的产权证明。小产权房可能拥有的证书包括:
《广东省房产所有证》:
80年代或以前由安宝县发放的证件,非常少见,通常不会在市场上交易。
《房屋所有权证》(猪肝本):
90年代初期深圳关外村民自建房屋的产权证,多见于沙井、观澜、松岗等偏远地区。
《房地产证》(绿本):
90年代通过“两证一书”程序建成并验收合格的房产,不能买卖、过户或抵押。
“两证一书”:
包括: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兴建住宅用地批准通知书
这些证件能证明宅基地有合法用地及报建手续。
历史遗留回执单:
在2009年小产权房普查时,一些证件被替换为此回执。
律师见证书:
证明买卖双方自愿交易的文件,可作为拆迁补偿确权的有效证明。
军产证书:
由部队提供用地,开发商出资建造,军队享有产权的房屋。
需要注意的是,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因此存在法律风险,购买时应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