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申诉如何答复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8 23:31:59    

党员申诉的答复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和步骤:

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对于处理错误的案件,必须坚决纠正,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

及时答复

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申诉人以负责的答复,不能拖延。

复议复查

党组织应按照规定进行复议、复查,并给予负责的答复。

上级党组织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或指定有关党组织进行复议、复查。

重新作出决定

经复议、复查或审查决定,对全部或部分纠正的案件,应重新作出决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

无正当理由的处理

对于无正当理由反复申诉的,有关党组织应书面通知本人不再受理申诉,并在适当范围内宣布。

申辩权利

在变更党纪处分或鉴定决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

政策要求

要把握政策要求,严格履行程序,全面准确查核问题,客观公正作出处置决定。

维护党员权益

维护党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以上步骤和原则旨在确保党员申诉得到公正、及时的处理,维护党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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