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肉检疫怎么开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6:03:20    

提前申报:

货主应当提前3天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并提供以下材料:

检疫申报单。

需要实施检疫家禽的强制免疫证明,饲养场提供养殖档案中的强制免疫记录,饲养户提供防疫档案。

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提供申报前7日内出具的实验室疫病检测报告。

已经取得产地检疫证明的家禽,从专门经营动物的集贸市场继续出售或运输的,或者展示、演出、比赛后需要继续运输的,提供检疫申报单、原始检疫证明和完整的进出场记录。

检疫受理: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应当及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指派官方兽医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实施检疫的官方兽医应当在检疫证明、检疫标志上签字或者盖章,并对检疫结论负责。

现场检查和实验室检测:

动物检疫员首先应向押运人员索取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签发的相关证明,并检查上述证明是否超过有效期,核对鸡的种类和数量。如证物不符或有疫病、死亡情况,应认真查明原因。一旦发现有可疑疫情,不得卸载,立即将该车鸡转入隔离场所进行详细检查和必要的实验室检验,确诊后按《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处理。

检疫合格证明:

完成上述步骤后,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将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标示某一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合格的证明。此证明将用于销售和运输。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报材料和证明文件,确保申报流程顺利进行。

与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保持沟通,确保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检疫。

在整个检疫过程中,确保所有记录和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避免因资料不全或虚假证明而延误检疫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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