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网络赌博的罪责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具体如下:
基本刑罚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时的刑罚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特定情形下的刑罚
为赌博网站代理并接受投注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属于开设赌场,定罪依据明确。
赌资数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例如,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等,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建议
开设网络赌博不仅会对个人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还可能对社会和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建议遵守法律法规,远离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如果发现他人从事网络赌博,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