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属子女是指 退役士兵、残疾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现役军人等所有军人的子女。这些子女在多个方面享有国家和社会提供的优待和帮助,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医疗、生活补助等方面。
具体待遇如下:
教育优待
烈士子女在入学入托时优先接收,在公办学校学习期间免交学费、杂费,寄宿学生酌情给予生活补助,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降20分录取。
优抚子女优先享受国家提供的各项助学贷款,优先享受学校提供的困难补助和社会捐助,同时学校应优先为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其他优待
优属子女在法律上享有一定的优待,例如在就业、医疗等方面可能会有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这些优待措施旨在保障这些子女的基本生活和教育权利,减轻他们的家庭负担,同时也体现了国家对社会优抚对象的关心和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