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村里纠纷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协商和解
首先,双方应该先冷静下来,平心静气地交流,把各自的想法和诉求都讲出来,然后一起寻找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
请求村委会调解
如果协商没有达成一致,可以请求村委会来进行调解。村委会对村里的情况比较了解,且在村民心中有一定的权威性,能够更公正地帮助分析问题、调解纠纷。
申请行政裁决
如果纠纷涉及到一些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例如土地承包、财产损害等,可以向乡镇政府申请行政裁决。这是一种有效的解决方式。
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程序来判定谁对谁错。在整个解决纠纷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的证据,例如书面的协议、证人证言、现场照片等,这些证据能很好地支持自己的主张。
调解技巧
热心接待善倾听
每一位来访的当事人往往都带着情绪,调解员应该用热心接待群众,用暖心话语、亲切态度、得体举止、优质服务,拉近与当事人的心灵距离,使他们逐渐缓解情绪,把事情的原委说清楚。
细心调查获实情
受理纠纷后,调解员应实地开展调查取证,通过对双方当事人、邻里、村小组的走访了解,知人、知事、知情,理清纠纷底数,用事实说话,用证据说话,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
耐心疏导控情绪
在调解纠纷中,调解员应耐心听取双方的陈述辩解,一轮一轮地讨论,一点一点地撮合,面对双方当事人焦躁不安的心情,耐心安抚,灵活运用法律法规、风俗习惯、道德伦理、典故实例等让群众容易接受,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相体谅,促使其通过理性、平和、冷静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公心调解切要害
坚持把公心贯穿纠纷调处始终,平等对待每一位当事人,排除亲疏、好恶、贫富等因素,设身处地考虑对方的利益和感受,做到明法析理、公平正义,说服感化双方,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在平等协商中达成和解协议。
以情动人
农村矛盾双方一般为熟人,多数有着长期共事经历,主打“感情牌”,引导涉事双方多想想互帮互助的旧事,唤起他们昔日深厚感情,从而消除情感隔阂。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通过以上步骤和技巧,可以有效地调解村里的纠纷,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