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后如何退费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30 20:26:00    

撤诉后如何退费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规定:

提交申请 :当事人应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并获得法院批准。

准备材料:

通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预交诉讼费的收据(红联)及复印件;

退费申请书;

退费委托书(如有);

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

领取退费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法院审核:

立案庭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出具“退费通知单”。

退费流程

如果是普通程序收取的诉讼费,一般退回一半;

如果是简易程序收取的诉讼费,通常本身就是按减半收取,因此撤诉后不再退回诉讼费;

调解后原告撤诉的,案件的受理费用按一半收取,另一半退还给原告。

退款方式:

退款通常退回到当事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中,这个过程可能需要15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请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法院的指引进行退费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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