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的侦查期限根据案件的复杂性和具体情况存在多种可能性:
一般情况
案件调查的时限通常为三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
案件一般查两个月,如果是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复杂情况
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且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第一次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二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依照上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后,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特殊情况
刑事案件逮捕后一般最长有7个月的侦查期限。
综上所述,案件侦查期限的延长情况如下:
一般案件:3个月(可延长1个月)。
复杂案件:2个月(可延长1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再延长2个月。
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至7个月或更长,具体根据案件性质和复杂程度而定。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具体案件的侦查期限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复杂程度以及法律规定来确定,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申请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