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上诉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上诉书 :包括上诉状和上诉理由,明确上诉请求和上诉理由。
身份证明
自然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复印件。
法人或其他组织: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社会法人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
如果原告委托他人代为上诉,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说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
公民代理: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律师代理: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证据材料
与上诉请求相关的证据和证明材料,如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机关不予受理决定书等。
其他应当提供的证据,如复议机关的决定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证明。
其他相关材料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应当提交复议机关的决定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证明等。
建议在上诉前仔细检查所有材料是否齐全,并按照法院要求格式提交,以确保上诉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