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和撤销的婚姻都是 自始无效的。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婚姻法》第十二条也明确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自始无效的含义
自始无效意味着婚姻关系从开始就不具备法律效力,双方在法律上从未成为夫妻。
这种无效是绝对的,对包括当事人在内的任何人均有效,不存在部分无效的情况。
法律后果
由于婚姻自始无效,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享有婚姻法规定的关于父母子女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均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
综上所述,无论是无效婚姻还是可撤销婚姻,其法律后果均是自始无效,即从婚姻成立之初就不具备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