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是指 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他们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未满16周岁。而青少年工人则是指年龄超过童工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18岁的工人。
童工现象在不少战乱国家地区较为常见,由于成年人非自然死亡率高,人均寿命短,成年人生产力少,导致许多家庭中的儿童不得不提前承担家庭责任,参与经济生产活动。此外,在工业革命以前,许多地方的儿童也如同成人一般从事各种劳务。
然而,童工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育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多数国家和地区都有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并对违反规定的用人单位进行处罚。特殊行业(如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在获得审批后,可以雇佣童工,但必须保障他们接受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