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连带责任是指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对共同产生的不履行民事义务的民事责任承担全部责任。这种责任形式旨在保障债权人的权益,确保债务得到履行。连带责任可能基于合同产生,也可能基于侵权行为导致。
具体来说,连带责任有以下几个特点:
多个责任人:
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
共同责任:
这些人对同一债务承担全部责任,而不是各自承担部分责任。
法律或约定:
连带责任可以是法律规定的,也可以是当事人之间约定的。
债权人选择权:
债权人可以选择向全部或部分责任人追偿其应得权益。
内部债务关系:
在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责任人之间可能还存在内部债务关系,即他们之间可能需要分担实际承担的责任份额。
这种责任形式在民法、合同法、担保法等多个法律法规中都有规定,并且广泛应用于各种民事法律关系中,如合伙、担保、联营、承包等合同关系或代理行为、上下级间的关系等。
因此,承担连带责任意味着每个责任人都有义务清偿全部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或多个责任人追偿全部或部分债务,而责任人之间则需要根据内部约定或法律规定来分担实际承担的责任。这种责任形式能够有效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加强对受损害人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