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规定,符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女职工,生育时享受的产假天数总计为 158天,其中包含国家规定的98天基本产假及上海市新增的60天生育假。
对于难产的情况,女职工将额外获得15天的产假,以确保她们在经历艰辛后能获得更充足的恢复时间。
此外,各地区可能还有自己的规定,例如,有些省份为鼓励生育,延长产假60天、80天或90天不等,因此产假天数可能会因地区而异。
建议了解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因为不同地区的产假天数可能会有所不同。
根据最新的规定,符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女职工,生育时享受的产假天数总计为 158天,其中包含国家规定的98天基本产假及上海市新增的60天生育假。
对于难产的情况,女职工将额外获得15天的产假,以确保她们在经历艰辛后能获得更充足的恢复时间。
此外,各地区可能还有自己的规定,例如,有些省份为鼓励生育,延长产假60天、80天或90天不等,因此产假天数可能会因地区而异。
建议了解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因为不同地区的产假天数可能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