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兵可能面临以下处罚:
经济处罚
处以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两倍作为一次性经济罚款。
职业资格限制
两年内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两年内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境)手续。
两年内暂停其专科以上学历报考资格。
社会信用惩戒
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银行部门三年内不得给予其信贷优惠政策和利率优惠政策。
法律处罚
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战时犯逃离部队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他处罚
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
军人逃离部队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这些处罚措施旨在维护兵役制度的严肃性,惩戒逃避兵役的行为,并起到警示作用。建议相关逃兵认真对待兵役义务,履行国防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