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率先在公共建筑执行节能78%要求,新标准8月1日起施行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2 13:41:00    

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12日讯 建筑领域是我国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重点领域。今年山东省修订发布新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在全国率先将公共建筑节能率提升至78%,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标准有哪些亮点?如何促进建筑节能?怎样做好新旧标准过渡?4月11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对新修订的标准进行全面解读。

公共建筑能效水平将提升20%以上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王润晓介绍,建筑运行阶段碳排放约占全国碳排放的22%。根据《2024中国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研究报告》,公共建筑运行碳排放占全部民用建筑碳排放的比例超过40%,是建筑领域节能降碳的重中之重。

近年来,山东省加快推进建筑领域节能降碳,于2006年发布实施公共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并于2019年率先将公共建筑节能率提升至72%。王润晓介绍,为进一步挖掘节能降碳潜力,山东于2023年启动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修编,在现行标准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节能降碳措施,能效水平提升20%以上,将在全国各省市中率先达到节能78%的设计要求。

新建公共建筑用能全面电气化

《标准》共分8章和12个附录,实现了建筑节能专业领域的全覆盖,重点在整体节能率、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外窗遮阳系数、设备热效率及性能系数、室内照明功率密度值等方面作了调整,增加了建筑运行碳排放强度等新要求。

“新标准首次提出了新建公共建筑用能系统除集中供暖外,宜采用全电气化设计的理念,充分发挥电力在建筑终端消费清洁性、可获得性、便利性等优势,建立以电力消费为核心的建筑能源消费体系。”王润晓介绍。

新标准提升了建筑围护结构主要部位热工性能限值,对外窗(包括透光幕墙)遮阳设计提出更加明确要求,建筑在设计阶段将积极选用更加高效的外墙保温材料,以提高墙体保温工程的安全性、增加建筑的有效使用面积;强化建筑遮阳设施和建筑的一体化设计,促进夏季遮阳和冬季得热的双向技术提升。

新标准强制性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一体化系统,提出了空气能、浅层及中深层地热能应用要求,将在山东省大力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带动太阳能光伏系统在公共建筑中的应用,在浅层地热能利用的基础上,鼓励中深层地热能开发利用。

逐步实施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

新标准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如何做好新旧标准的过渡?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中心主任胡雪晶介绍,由于新标准相较现行标准有较大变动,为做好有序衔接,新标准实施预留了近6个月的准备期,为设计、施工图审查等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学习、熟悉新标准,相关节能产品研发、技术升级、设备更新提供充足的时间。按照住建部要求,过渡期内,鼓励有条件的工程项目按照新标准执行。自8月1日起,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公共建筑,新申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不含因设计变更等原因重新报审)的,执行新标准;8月1日前,已经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项目,可继续执行2019版标准;8月1日前,已经申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但尚未完成审查的项目,鼓励按照新标准调整设计文件后重新报审。

山东省还将建立健全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完善不同类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能效评价等标准,逐步实施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探索开展公共建筑能效标识试点。规范省市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平台运行管理,加强建筑能源和资源消耗监测与统计分析。

闪电新闻记者 张森 济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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