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 王蔓蕾)4月19日,怡亚通(002183)披露公告称,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责令改正决定》)《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周国辉、莫京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
《责令改正决定》显示,怡亚通存在公司治理不规范、财务核算不规范、信息披露不规范等问题。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外,《警示函》显示,怡亚通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国辉、财务总监莫京对上述相关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周国辉、莫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怡亚通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责令改正决定》中所提出的问题,深刻反思公司在公司治理、财务核算、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将认真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