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火锅店老板,终身禁业!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2 23:23:00    

为“提味增鲜”

吸引顾客

湖北宜昌兴山一火锅店老板李某

铤而走险

竟将罂粟当秘方

添加在火锅底料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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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

宜昌市兴山县公安局

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辖区餐饮行业

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发现一家餐馆泔水毒品检测结果

呈吗啡阳性

于是立即对该店展开调查

在店内查获一个

装有可疑粉末混合物的透明调料盒


老板李某辩称

该粉末是自制调料

主要是八角、草果等香料

民警心存疑虑

现场取出部分调料

送专业机构鉴定

显示该调料中

含有吗啡、可待因

罂粟碱、蒂巴因、那可汀成分


据李某说

2024年2月

为了吸引更多顾客

便将家中存放的罂粟果

与其他香料混合碾碎后

带到餐馆使用

以为碾成粉末

便不会被发现


近日

兴山县人民法院

以生产、销售

有毒、有害食品罪

判处被告人李某

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

并需支付

销售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罂粟
绚烂华美,香气浓郁
被誉为世界上最美丽的花之一

慢性中毒,使人成瘾
它美丽的外表下
孕育着“罪恶的灵魂”

在我国
它被严令禁止种植
普通人怎么辨认?
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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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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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丨人民日报、中国禁毒、湖北禁毒、兴山公安

编辑丨 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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