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东莞市教育局获悉,东莞市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将于4月11日开始申报。
此次认定对象包括:东莞市户籍人员;持有东莞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现居住地址”为东莞市)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东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应届毕业生、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或持有大专毕业证的在读本科生、持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证的在读大专生;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东莞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东莞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驻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认定条件对学历有对应的要求: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据悉,网上报名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申请时间为4月11日9:00至4月21日17:00;第二阶段申请时间为6月16日9:00至6月20日17:30。满足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可选择其中一个阶段,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按照户籍(居住证)所在镇街及就读学校(在莞高校),选择确认点。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持相关资料到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或网上)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文|记者 余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