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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油贼,俗称“油耗子”,是货运司机深恶痛绝的群体,他们多趁深夜、凌晨或司机休息时,针对停放在偏僻路段的货车下手,撬开油箱、破坏油路,利用工具盗取油料。此类犯罪不仅导致司机直接经济损失(单次损失数百至数千元不等),更可能因油箱破坏引发漏油、火灾等安全隐患。
近日,桐庐县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盗窃货车柴油的案件,令人没想到的是,这名“油耗子”竟然也是一名货车司机。
他将黑手伸向同行
2024年12月的一天,安徽籍货车驾驶员钱某某驾驶车辆行驶至桐庐县凤川街道时,发现车辆燃油即将耗尽,见周围偏僻、鲜有人迹,便将目光投向了路边停放的一辆货车。钱某某下车后,“惊喜”地发现目标货车的油箱未上锁,便从自己车上取出事先准备好的工具窃取柴油,随后他将偷来的柴油加入自己货车的油箱,驾车逃离现场。被盗货车的司机张某起初并未察觉柴油被盗,直到几天后公司统一审核用油量时,才发现该车少了100余升柴油。
作案多次屡得手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公安机关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钱某某。并查明,自2024年7月起,钱某某在富阳区、桐庐县两地以同样手法作案4次,累计盗窃柴油数百余升。
2025年3月7日,桐庐县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钱某某抓获,并于3月14日移送至桐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2025年3月24日,桐庐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钱某某提起公诉,2025年3月27日,钱某某被判处相应刑罚。
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
1.上锁就是上防。货车驾驶员应及时锁闭油箱,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停放车辆时优先选择有监控的正规停车场,避免停靠偏僻路段。
2.警惕异常痕迹。一旦发现油箱盖被撬、地面有较多油渍,或者陌生人员徘徊踩点,应当立即报警并保留现场证据。
3.拒绝收购黑油。部分修理厂、小作坊低价收购被盗柴油,帮助犯罪分子销赃,可能涉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因小失大。
注:文中涉案人物名均为化名
转自桐庐检察
来源: 杭州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