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及监督工作计划安排,省人大常委会将组成执法检查组于2025年4月至7月,开展《青海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执法检查。
依照《监督法》有关规定,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青海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情况、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反映意见,提出建议。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青海省人大农牧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西宁市五一路16号
电话:0971—8454916(兼传真)
电子邮箱:qhrdnmw@126.com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5年4月9日

声明:以上内容除注明来源稿件外,均为青海日报原创稿件,未经书面许可严禁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