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业主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专有部分的所有权
业主对其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共有部分的共有和共同管理权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包括共有道路、车位的共有权及建筑物区划内配套建设的车位、车库的法定用役权。
参与决策权
业主有权参与小区管理决策,包括选举业主委员会、表决小区重大事项等。
知情权和监督权
业主有权了解小区的公共收益、支出情况,以及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等信息,并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
诉讼权
当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救济。
享受物业服务
业主有权享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提议和表决权
业主有权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并行使投票权。
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
业主有权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确保其依法履行职责。
撤销权
业主在一定条件下有权撤销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的决定。
其他权利
业主还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相关权利,如对共有部分的使用权、收益权等。
综上所述,社区业主的权利涵盖了从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到共有部分的共同管理权,从参与决策到监督物业服务的多个方面,确保业主能够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公平、合理的待遇。业主应当了解和掌握这些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