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的时间计算方式如下:
计算单位
刑事拘留的时间以日为计算单位,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
期限
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包括公安机关拘留的7天,检察院批准逮捕的7天,以及可能延长的23天(在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情况下)。
折抵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可以折抵,即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特殊情况
如果刑事拘留的最后一天为节假日,则期满日期为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在押期限至节假日后的第一日。
综上所述,刑事拘留时间从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送达拘留证并采取拘留措施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至法定期限届满之日为止,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果期间届满之日为节假日,则期满日期为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但在押人员羁押期限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