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捕是指 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认为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时,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提请批准逮捕的申请。具体流程是,公安机关在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若认为需要逮捕,应在拘留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提请批准逮捕书。若案情复杂,如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公安机关可以申请延长审查批准时间,最多可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必须在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及时将执行情况通知检察院。
呈捕和批捕的主要区别在于,批捕是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的逮捕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应当逮捕而作出的决定;而呈捕则是公安机关在审查核实过程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但尚未将案卷呈报检察院,因此向检察院提出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