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超生情况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2:11:03    

超生通常指的是超出国家或地区计划生育政策允许的生育数量。以下是一些超生的情形:

违反生育政策生育

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生育子女。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以上,或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但超出法律法规规定可生育子女数。

户口类型与生育政策不符

城镇户口夫妻生育第二胎或以上。

农村户口夫妻,第一胎为男孩,再生第二胎;第一胎为女孩,4年内生育第二胎或以上;第一胎为女孩,4年后生育第三胎。

特殊情况下的超生

再婚后,某些特定情形下,如一方为公职人员、城镇居民转为农村居民后生育、未经批准擅自人工终止妊娠、遗弃或送养子女后要求再生育等,视为超生。

社会抚养费征收

超生行为可能会导致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具体金额依据当地政策和个人收入情况而定。

其他特殊情况

名人、明星、私企老板以及少数领导干部超生现象。

境外生育二胎,若在境内办理入户或居住满一定时间,也可能被视为超生。

以上情形可能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具体应以当地最新的法律法规为准。如果您需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请咨询当地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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