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分家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适应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1994年中国开始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将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国税负责征收中央税及共享税,地税负责征收地方税。
加强中央集权:
国税的设置有助于将富裕地区的税收收入用于贫穷地区或国家重点项目,实现资源的统一调配,促进地区发展。
防止地方截流中央税收:
分设国税和地税可以防止地方政府截留中央税收,确保国家有足够的财力进行宏观经济调控。
国际经验借鉴:
国际上多数实行分税制的国家都设立了国税和地税两套税务机构,这有助于明确中央与地方的财政责任和权力。
经济发展需要:
分税制改革是中国经济体制市场化取向改革的前提和基础,有助于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职责和权力。
提高税收效率:
国税和地税的分设有助于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避免重复征税和资源浪费。
适应经济发展变化:
随着科技进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化,过去分设国税和地税的理由,如宏观调控需要强大财政支持,已经有所变化。但同时,分设带来的税收成本过高、效率低下等问题也日益凸显。
合并趋势:
2018年两会后,国税和地税合并,体现了根据经济发展和税制改革需要进行的调整,以适应更加高效和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
以上是国地税分家的背景和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