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产假备案需要以下手续和材料:
生育妇女户籍所在地的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
生育妇女的身份证。
生育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失业妇女还须提交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委托他人申请的,还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结婚证。
计划生育服务证或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登记证明。
夫妻双方身份证,无身份证的提供户口簿。
孕妇保健手册等产检资料。
社会保障卡原件。
准生证。
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如果适用)。
建议您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以确认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以确保顺利办理产假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