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应开什么收据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21:38:04    

交通违章罚款应开具 由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应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且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若银行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当事人则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条和第七十一条也明确指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时,必须向当事人出具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因此,无论是交通违章还是其他行政处罚,罚款都应当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收据或专用票据,以确保罚款的合法性和透明度,并防止滥用罚款、截留、挪用和贪污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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