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提交证据的原因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举证责任
被告在民事诉讼中承担举证责任,需要向法院提供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防止败诉。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通常是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责任,必须提供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维护自身权益
被告通过提交证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法院能够综合考虑双方提供的证据,作出公正的判决。
确保证据的规范化和公正性
被告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将相关证据提交给法院,以确保证据提交的规范化和公正性,避免证据被篡改或伪造。
反驳原告主张
被告可以通过提供反驳证据、反证和新的本证等方式,对原告的主张进行反驳。
遵循法定程序
证据的提交需要遵循法院的特定程序和规定,包括证据交换、质证等,以确保诉讼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特定情形下的证据披露
在某些情况下,如证据交换程序中,被告的证据可能会被公开披露给原告,这通常在法院的严密组织和严格监管下进行。
综上所述,被告提交证据是为了履行举证责任,维护自身权益,确保证据的规范化和公正性,反驳原告主张,并遵循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