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你家周边环境吵不吵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20 07:01:00    

本报讯 记者王琳报道 日前,《沈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5年版)》发布并公开征求意见。

本区划方案划定了沈阳市四环路范围内扣除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的部分,面积约为1184.75平方公里。按照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结合沈阳地域特点,划分为1类至4类共计四大类声环境功能区,并明确了各类功能区的位置、范围和声环境管理要求等。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需要保持安静,其中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设施用地占地率大于70%的区域。本次共划分北陵公园片区、蒲河大溪地片区、工人村片区等19个单元,噪声限值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需要维护住宅安静,居住、商业、工业混杂的区域。本次共划分郝心台片区、首府新区片区和明廉片区等19个单元,噪声限值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其中,工业生产、仓储物流等设施用地占地率大于70%的区域。本次共划分欧盟经济开发区片区、七二四片区和东塔片区等14个单元,噪声限值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4类声环境功能区是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本次区划涉及4a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主干道、次干道和快速路共711条,噪声限值为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涉及4b类声环境功能区的铁路37条,火车站房和站场9座,噪声限值为昼间70分贝、夜间60分贝。

现行《沈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于2017年12月批复执行,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应对本行政区域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2024年10月20日,国务院批复《沈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经与批复后的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对照,市环科院对《划分方案(初稿)》进一步完善,形成了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稿。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