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病假的时长主要 取决于职工的实际工作年限和在单位的工作年限。具体规定如下:
短期病假: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六个月内的称为“短期病假”。
长期病假:
超过六个月的称为“长期病假”。
医疗期:
根据职工的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病假计算: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建议
职工应根据自身的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病假的时长,以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益。
病假期间应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不计入病假期内。
职工在请病假时,应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休证明,并经单位批准后方可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