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审讯嫌疑人应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告知权利与法律
在审讯开始前,警察应向犯罪嫌疑人明确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如保持沉默权、律师协助权等,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规范讯问
讯问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且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确保讯问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客观提问
警察应向犯罪嫌疑人提出问题,并如实记录,避免诱导或强迫犯罪嫌疑人作出陈述。
心理震慑与尊重
尽管在审讯过程中可能会采用一定的心理战术,如使用放大镜检查身体或现场演示酷刑,但这些手段必须严格合法,且不得侵犯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利和尊严。
记录与签字
审讯结束后,警察应制作好讯问笔录,并由犯罪嫌疑人签字确认,确保笔录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公正处罚
根据调查结果和证据材料,警察应在24小时内做出处罚或不处罚的决定,并依法执行拘留或其他处罚措施。